王某在《电脑与编程》杂志上看到谢某发表的一组程序颇为欣赏,就复印了80份作为程序设计辅导材料发给了学生。王某又将这组程序逐段加以评析,写成评论文章后投到《电脑与编程》杂志上发表。王某的行为(8)。

admin2010-01-28  66

问题 王某在《电脑与编程》杂志上看到谢某发表的一组程序颇为欣赏,就复印了80份作为程序设计辅导材料发给了学生。王某又将这组程序逐段加以评析,写成评论文章后投到《电脑与编程》杂志上发表。王某的行为(8)。

选项 A、不侵犯谢某的著作权,其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B、侵犯了谢某的著作权,因为在评论文章中全文引用了发表的程序
C、侵犯了谢某的著作权,因为其未经许可,擅自复印谢某的程序
D、侵犯了谢某的著作权,因为其擅自复印,又在其发表的文章中全文引用了谢某的程序

答案A

解析 在《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是指在法律规定或作者无保留相关权利的条件下直接无偿使用已发表的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无须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本题要求读者能够区分合理使用与侵权行为的界限。合理使用属合法行为受法律保护;侵权行为是非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区分两者的关键点在于:①是否已发表的作品;②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在本例中,王某的行为是合理使用,不侵犯谢某的著作权。理由是,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著作权人的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即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指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按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的行为。合理使用需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他人未发表的作品不得擅自使用;另一个是非以营利为目的,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为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使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列举了合理使用的12种情况。其中第2款“为介绍和评论某个作品或说明某个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第6款“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在本例中,谢某的程序已公开发表,王某是为教学需要复印了80份,非以营利为目的且复印较少,应属合理使用的范围。王某在评论文章中全文引用了谢某的程序,是否就构成侵权呢?也不是,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合理使用中的适当引用应具备3个条件:①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和评论某个作品或说明某个问题;②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他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③不得损害所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在本例中,王某是因评论谢某的程序而引用其作品的,只有逐段加以评论才能全面地反映出作者的创作意图和作品的主题思想,虽是全文引用但不构成引用他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王某的行为是合法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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