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admin2009-05-14  35

问题 关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选项 A、在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提出并实施,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C、因欺诈、胁迫设立的遗嘱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答案2,4,8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73条第2款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1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B项错误。《继承法》第22条第2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因此,C项错误。《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可见,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不必然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也可能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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