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工期为21个月,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无调价条款,并未明确是否允许保留条款。投标人A在投标书中使用保留条款,要求调整工期至24个月。投标人B在投标书中使用保留条款,要求采用可调价。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

admin2013-05-15  40

问题 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工期为21个月,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无调价条款,并未明确是否允许保留条款。投标人A在投标书中使用保留条款,要求调整工期至24个月。投标人B在投标书中使用保留条款,要求采用可调价。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A、B对其保留条款进行修正,要求工期、价款应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A、B拒绝修正。招标人遂与A、B进行谈判,要求A、B修改各自的保留条款中关于工期、价款的内容,以符合招标文件。A将工期调整为21个月,同时提高了报价,B拒绝修改。后评标委员会确定B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其为中标人并向其发出中标函。双方签订合同时招标人要求B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固定总价合同,而B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中“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的规定为依据,要求按照其投标文件中的保留条款,签订可调价合同。
施工招标中,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应按废标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选项

答案施工招标中,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的情形有: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解析 主要考查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应按废标处理的情形。施工招标中,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的情形有:(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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