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行政强制法》规定的,可中止强制执行程序的情形是( )。

admin2016-11-28  22

问题 下列不属于《行政强制法》规定的,可中止强制执行程序的情形是(    )。

选项 A、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B、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C、执行标的灭失的
D、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答案C

解析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9条第1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故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ti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