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委托乙为其购买一批电脑,乙找到电脑经销商丙,与其订立了买卖电脑合同,由丙将电脑送至甲处。乙为此支出交通费、电话费共计300元。后电脑在运至甲处的过程中,遭遇车祸,全部毁损。对于乙支出的300元( )。

admin2023-02-22  12

问题 甲委托乙为其购买一批电脑,乙找到电脑经销商丙,与其订立了买卖电脑合同,由丙将电脑送至甲处。乙为此支出交通费、电话费共计300元。后电脑在运至甲处的过程中,遭遇车祸,全部毁损。对于乙支出的300元(          )。

选项 A、应由乙承担
B、应由甲承担
C、应由丙承担
D、应由甲、乙共同承担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928条的规定,乙的委托事务没有完成,是由于意外事件造成的,而不是由于受托人乙的原因造成的,这属于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因此委托人甲应当支付相应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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