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4-07-03  17

问题 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
B、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C、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D、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2—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答案A,B,C

解析 参见《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7条、第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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