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dmin2015-09-16  23

问题 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省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应当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C、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D、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

答案A

解析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15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故A项错误。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播放标准中巳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故B项正确。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故C项正确。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66条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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