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有关领事裁判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有关领事裁判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admin
2021-12-16
26
问题
有关领事裁判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领事裁判权确立于1843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和随后签订的《虎门条约》
B、中国人与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间的诉讼由侨民所属国法院管辖
C、不同国家的侨民之间的争讼适用被告主义原则
D、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与非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之间的争讼,前者是被告则适用被告主义原则,后者是被告则由中国法院管辖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领事裁判权。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是外国侵略者在强迫中国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所规定的一种司法特权。凡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其在中国的侨民不受中国法律管辖,只由该国的领事或设在中国的司法机构依其本国法律裁判。其确立于1843年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及随后签订的《虎门条约》,并在其后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得以扩充。领事裁判权的内容包括:中国人与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间的诉讼依被告主义原则;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之间的诉讼由所属国审理;不同国家的侨民之间的争讼适用被告主义原则;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与非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之间的争讼,前者是被告则适用被告主义原则,后者是被告则由中国法院管辖。因此,B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d2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是宪法的明确规定,是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法制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完善制度入手,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措施,以下哪一项不包含在内?()
王世昌在2014年4月6日一展览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王世昌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王世昌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亚瑟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述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乙国对甲国公司向乙国出口的某种化工原料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使甲国出口企业损失严重。甲乙两国均为世贸组织成员。甲国政府对此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并最终胜诉。下述选项中,正确的选项是哪项?()
下列可以合并审理的情形有:()
张某在一饭店酗酒闹事,砸碎饭店内玻璃及餐具。后经朋友劝说,张某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此时恰巧碰上某区公安局李某、赵某值勤到店里,李某对张某又推又打,欲将张某带回派出所处理。在扭推过程中,张某跌倒,头撞在暖气片上,造成颅内出血死亡。张某之父向某公安局提出行
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若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存在下列哪些情形时,可以予以公开?()
某市林业和草原局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认为下列哪些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合法,可依法转送有权的国家机关进行处理?()
王某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的方式申请房管局将李某的房屋过户给自己,由于房管局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审查责任,导致李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被过户,并又被出售给他人。李某要求房管局赔偿自己的损失。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受法律保护的占有类型有:()
随机试题
案例(纯属虚构):A公司向美国B公司出口工艺品一批,我方于周一上午十时以自动电传向美商发盘,公司原定价为每单位500美元CIF纽约,但我方工作人员由于疏忽而误报为每单位500元人民币CIF纽约。如果我方在第二天上午九点发现,现客户已接受,你认
A.孕24周后B.孕36周后C.孕24~36周D.孕30周后E.孕16~20周宜做骨盆内测量
A.杆状核粒细胞增多B.单核细胞增多C.嗜酸性粒细胞增多D.嗜碱性粒细胞增多发生变态反应性疾病时,血常规的变化应为
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抑制儿童生长发育的原因为:
关于针刺足三里、中脘、天枢等腧穴治疗胃十二指肠溃疡穿孔的叙述,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某隧道跨度为16m,则该隧道属于()。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公共安全有威胁时,应当对其进行约束。()
Thefitnessmovementthatbeganinthelate1960sandearly1970scenteredaroundaerobicexercise(有氧操).Millionsofindividual
Speakinginpublicismostpeople’sleastfavoritething.Thereasonisthatwe’reallafraidofmakingfoolsofourselves.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