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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张某在租赁车场上找到李某,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李某将张某的一套机器运至某市,3月15日之前运到,运费1000元,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200元。张某与李某一起将机器装车后,李某认为严重超载,遂要求卸车,让张某另找他车,不再承运。张某坚持要李某承运
3月13日张某在租赁车场上找到李某,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李某将张某的一套机器运至某市,3月15日之前运到,运费1000元,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200元。张某与李某一起将机器装车后,李某认为严重超载,遂要求卸车,让张某另找他车,不再承运。张某坚持要李某承运
admin
2021-12-19
27
问题
3月13日张某在租赁车场上找到李某,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李某将张某的一套机器运至某市,3月15日之前运到,运费1000元,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200元。张某与李某一起将机器装车后,李某认为严重超载,遂要求卸车,让张某另找他车,不再承运。张某坚持要李某承运,不同意另找他车。3月23日,张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李某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此外若机器按期运到,张某每日可净赚利润200元,故请求李某赔偿自逾期之日起到实际运至某市之日止损失的利润。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李某行为属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
B、李某须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C、李某须赔偿自逾期之日起到实际运至某市之日止张某损失的利润
D、李某仅须支付违约金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中张某和李某达成货物运输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李某认为严重超载而表示不再履行承运任务,不符合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属违约行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属赔偿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和继续履行这两种违约责任不能同时并存。《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该规定确立了全面赔偿原则,自逾期之日起到实际运至莱市之日止张莱损失的利润即为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确立了减轻损害原则,本题李某明确表示不再承运。告知张某另找他车,而张某在李某违约的情形下,不积极另找他车反而坚决要求李某承运,造成所迷的损失,李某对此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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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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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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