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作出不同的裁决。下列有关仲裁裁决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作出不同的裁决。下列有关仲裁裁决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
2014-02-08
44
问题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作出不同的裁决。下列有关仲裁裁决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B、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可以据此认定申请人的主张成立,缺席裁决
C、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制作调解书或根据调解结果制作裁决书
D、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答案
A,C,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Y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广州市的星海公司与上海市的景德公司签订了一批乐器的承揽合同,并订立了仲裁条款,约定双方因合同产生的纠纷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来双方在交货时因数量问题产生了纠纷,收货方里海公司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接到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组成仲裁
张三峡于2001年4月外出做生意,此后一直下落不明。2003年8月,张三峡的妻子王氏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张三峡失踪。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审理了该案并作出判决,宣告张三峡为失踪人,并指定其妻子王氏为张三峡的财产代管人。判决生效后,张三峡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007年8月,神州塑料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某些主要职务的任职人选作出以下决议,其中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
张某去世后,其子张大诉张二侵犯其合法继承权,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张二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遗漏了应当共同进行诉讼的张三,此时,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该案?()
张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为5000元,合同履行期届满李某未履行合同,于是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5000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李某提出张某之妻曾向其借款4000元至今未还,要求抵消只偿还其余的1000元。
洪某用家庭共有财产20万元出资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但是申请企业登记时候没有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关于企业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两艘船舶在公海上相撞,乙船将甲船撞伤,甲船所有人为日本某公司,乙船所有人为中国某公司,但是两船都悬挂巴西国旗,日本公司在美国起诉,要求中国公司赔偿损失,依照我国海商法,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一日,王某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电火锅,便邀请朋友张某、李某一起吃火锅喝酒,结果三人喝醉沉睡,忘记关火锅,致使火锅中的水烧干,发生火灾。张某被烧伤,另外,王某的家具被烧坏;经济损失为5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王月系王阳之子,10岁,王阳与其妻离婚后,拒绝支付王月抚养费。王月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父王阳支付抚养费,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阳每月向王月支件300元抚养费,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2年后,王月因体弱多病,300元难以维持正常生活,又向甲区人民法
某县日报新闻记者蒋某在报道某一街道居民打架斗殴引起恶性事件的消息时,没有查到肇事者姓名情况下,将肇事者简称为杨甲,发表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该县日报上,引起较大反响。出乎意料的是该肇事者真名就叫杨甲,得知该消息后,杨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蒋某承担赔礼道歉、赔偿
随机试题
在混凝过程中,采用的混凝剂必须对人体健康无害。
血中激素浓度极低,但生理作用却非常明显,这是因为()
奶牛,瘤胃、瓣胃蠕动音减弱,按压右侧第7~9肋间肩关节水平线上下,病牛躲闪、反抗;粪便减少、干硬,呈算盘珠状,表面有黏液,粪内有多量未消化的饲料和粗纤维。如采用手术治疗,其最佳切口部位是
在整个卫生法律体系中,享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
祛邪的具体方法有
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第91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事故调查组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最长时限不得超过()天。
某企业期初资产总额为500000元,本期期末负债总额比期初负债总额增加200000元,所有者权益增加100000元,则期末资产总额为( )。
对序线性表(23,29,34,55,60,70,78)用二分法查找值为60的元素时,需要比较次数为()。
Americansareproudoftheirvarietyandindividuality,yetthey10veandrespectfewthingsmorethanauniform,whetheriti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