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1年10月12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合同,借款300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期限3年。甲公司以所属10台数控机床向乙银行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应乙银行的要求,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前述债务向乙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但未约定与抵押担保的责任承担
2011年10月12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合同,借款300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期限3年。甲公司以所属10台数控机床向乙银行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应乙银行的要求,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前述债务向乙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但未约定与抵押担保的责任承担
admin
2015-09-15
26
问题
2011年10月12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合同,借款300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期限3年。甲公司以所属10台数控机床向乙银行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应乙银行的要求,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前述债务向乙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但未约定与抵押担保的责任承担顺序。后因甲公司厂房坍塌,抵押的9台数控机床毁损,仅1台幸存。经乙银行请求,甲公司又将所属一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抵押给乙银行,为所欠乙银行3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2013年3月10日签订抵押合同,并约定,若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则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银行。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为解决流动资金短缺,2013年4月10日,甲公司又将该机床以5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公司。丁公司依约于签订合同的当日提走了该数控机床,并拟于4月底之前将价款支付给甲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约定“如甲公司到期不能按时还款,则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银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该约定无效。根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但该“流押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XD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适用的招标方式是()。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应指定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总管破产事务的管理人,管理人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的是()。
下列法的形式中,属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行政单位一律不得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举办经济实体。()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单位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的情形包括()。
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未加盖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出票人公章的,则()。
2004年4月1日,美国的甲公司和境内的乙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乙公司将自己60%的股权转让给甲公司,并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甲、乙公司签订的合营合同、章程、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乙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继承。
2007年1月20日,华昌公司与建海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华昌公司向建海公司购买5000吨螺纹钢材,每吨价格为1800元(含增值税);并由金星公司于2007年7月20日前一次向华昌公司交货;华昌公司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一次付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有()。
随机试题
在卫生经济评价分析中,如利用医疗工作中某种疾病的治愈率指标,该指标属于
肠道择期手术,术前肠道准备的中医方法宜()
某公司年产焦炭120万t。新建工程项目位于某煤矿,项目投资17.6亿元,于2008年7月16日建成。工程包括2座55孔炭化室、高6m复热式焦炉,还包括原料场、输配煤系统、筛焦系统、干熄焦(备用湿熄焦)、煤气净化及化产回收等配套工程。装煤出焦、干熄焦烟尘采用
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评定其质量等级,并按现场检验结果,如实填写《评定表》。现场检验应遵守()原则。
沉井刃脚的垫层采用砂垫层上铺垫木方案时,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况应认定为工伤的是()。
下列几种方法中,不能启动IE6.0的是()。
计算,其中D={(x,y)|-1≤x≤1,0≤y≤2}.
SupposeyouweretakengoodcareofbyAuntWangwhenyouvisitedShanghaiwhereshelived.Writealettertohertoextendyou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