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问题。 关于上海市接待外国入主要客源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问题。 关于上海市接待外国入主要客源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dmin
2017-05-26
53
问题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问题。
关于上海市接待外国入主要客源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2012年1—7月,接待俄罗斯、澳大利亚两国游客分别为47920、96686人次
B、2012年1—7月,接待泰国游客比上年有所增加
C、2012年8月和1—8月同比均呈增长趋势的客源地有6个
D、2012年1—7月,接待英国游客比新西兰游客多79706人次
答案
B
解析
A项,2012年1一7月,接待俄罗斯游客53671—5751=47920人次,澳大利亚游客107637—10951=96686人次,A正确。B项,2012年1一7月接待泰国游客(54966—4877)人次,2011年1一7月为
>54966—4877,2012年1—7月比上年有所下降,B错误;C项,2012年8月和1—8月同比均呈增长趋势的客源地有6个,分别为菲律宾、印尼、加拿大、意大利、俄罗斯、新西兰,C正确。D项,2012年1—7月,接待英国游客(107626—12253)人次,接待新西兰游客(17864—2197)人次,所求为(107626—12253)—(17864—2197)=95373—15667=79706人次,D正确。综上,答案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W4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行测(专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行测(专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读图,分析回答下列问题。南纬60°处海水温度约为_________℃。
美国“9·11”恐怖事件后,形成了以美国为首,俄罗斯和中国等支持的全球范围打击恐怖主义的联盟。恐怖主义陷入人人喊打的境地。据此回答以下问题。(1)通过回答上面两个问题,你能得到哪些认识?
读中国北回归线附近剖面图,回答下列问题。E山脉的走向为____________,多____________资源;台湾的工业主要分布在____________(填字母),因为这里地形____________,人口和城市____________
赵某于2001年外出打工,遇意外一直未归。2D07年其妻子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和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拖拉机一辆(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一间由其父继承,其余
简述法人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甲与乙于2003年3月1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2003年4月1日义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下列自然人中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是()。
王某是个体户,经商多年以后有了一定的积蓄,准备开一家连锁店。于是与信盟公司联系,希望获得该公司的连锁经营许可。信盟公司答复,欲获得其经营许可需要在6个月内递交一份详细的计划书,并有100万元的资金投入。王某于是开始为获得其经营许可积极作准备,他变卖了以前经
甲委托乙购买惠普牌电脑,乙擅作主张买了苹果牌电脑。甲拒收,乙诉至法院。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54个志愿者来自不同的单位,任意两个单位的志愿者人数之和不少于20人,且任意两个单位志愿者的人数不同,问这些志愿者所属的单位数最多有几个?()
随机试题
回肠的特点(与空肠比较)是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某企业销售商品混凝土,为扩大销售采用30天零信用销售,考虑到货款尽早收回,决定给予客户现金折扣,条件为1/10;n/30,该信用条件表达的含义是()。
字节是计算机数据处理和存储容量的基本单位。()
在一定期间内,对纳税人的某些所得项目或所得来源不予征税,属于税收支出中的()。
可以使政府每一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得到全面、具体、清晰反映的支出分类方法是按政府()进行的分类。
单位应结合自身管理特点和时间需要选择适用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下列各项中,这种做法体现的管理会计应用原则是()。
下列各项中,不得作为投资人出资方式的是()。
“毛泽东思想”是在党的______次代表大会上,刘少奇同志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首次提出的;率领三五九旅开赴南泥湾开展大生产运动的是______将军。
HEPA,即高效空气过滤器,达到HEPA标准的过滤网,对于0.1~0.3微米的微粒有效率达到99.7%,HEPA网的特点是空气可以通过,但细小的微粒却无法通过。下列关于HEPA应用,说法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