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对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有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发出委托加工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80000元。 (2)甲公司以银行

admin2013-05-09  43

问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对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有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发出委托加工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80000元。
(2)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乙公司加工费用为5500元,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合计800元。
(4)甲公司收到委托乙公司加工完成后的材料,该批材料已验收入库。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消费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要求:(1)计算甲公司应支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编制甲公司委托加工材料发出、支付相关税费和入库有关的会计分录。

选项

答案(1)应支付的增值税税额=5500×17%=935(元) 应支付的消费税税额=(80000+5500)÷(1-5%)×5%=4500(元) (2)有关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80000 贷:原材料 8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5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35 ———应交消费税 4500 贷:银行存款 10935 借:委托加工物资 800 贷:银行存款 800 借:原材料 863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8630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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