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

admin2014-10-15  26

问题 下列有关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

选项 A、执行死刑临场监督,由检察人员担任,并配备书记员担任记录
B、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在收押罪犯活动中有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C、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提出纠正意见的,由检察长决定
D、执行死刑后,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人员应当检查罪犯是否确已死亡,并填写死刑临场监督笔录,签名后入卷归档

答案A,B,C,D

解析 《高检规则》第635条第3款规定:“执行死刑临场监督,由检察人员担任,并配备书记员担任记录。”根据第638条第1款规定,执行死刑后,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人员应当检查罪犯是否确已死亡,并填写死刑临场监督笔录,签名后入卷归档。”根据第6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在收押罪犯活动中有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第65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报经检察长批准,向作出减刑、假释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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