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红酒和啤酒。2019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外购食用酒精500吨,每吨不舍税价款8 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4 000 000元、税额520 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

admin2022-07-26  27

问题 某市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红酒和啤酒。2019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外购食用酒精500吨,每吨不舍税价款8 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4 000 000元、税额520 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00 000元、税额9 000元。
      (2)销售薯类白酒20吨,取得不合税销售额80万元,同时向购买方收取品牌使用费5.8万元,包装物押金1.16万元。
      (3)生产粮食白酒100吨,5月10日销售给A商贸公司5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5月20日销售给B商贸公司3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95万元,余下20吨用于抵偿所欠乙企业的债务。
      (4)委托丙厂加工10吨粮食白酒,甲厂提供粮食等原材料成本共计22万元,当月丙厂将加工好的白酒交付给甲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5万元。丙厂无同类白酒,已代扣代缴消费税。当月甲厂将收回的粮食白酒全部销售,取得不合税销售额45万元。
      (5)销售礼品套装500套,不合税售价400元/套,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110元;干红酒2斤,单价90元。
      (6)销售甲类啤酒150吨,每吨不合税售价3 05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2 320元。
      (7)将2吨自产A型白酒用于职工福利,生产成本为20 00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白酒成本利润率为10%。
      (8)将2016年9月份在本地自建的办公楼对外出租,一次性收取3年的租金1 260 000元,该酒厂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其他相关资料,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斤,甲类啤酒消费税定额税率250元/吨,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当月抵扣。(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逐笔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或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代收代缴的消费和申报缴纳的消费税)。(金额单位为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选项

答案①业务(1)增值税进项税额=520 000+9 000=529 000(元)。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酒精消费税。    ②业务(2)增值税销项税额=[800 000+(58 000+11 600)÷(1+13%)]×13%=112 007.08(元)。    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800 000+(58 000+11 600)÷(1+13%)]×20%+20×2 000×0.5=192 318.58(元)。(1吨=1 000 000克,1 000 000÷500=2 000)③业务(3)增值税销项税额=3 000 000×13%+1 950 000×13%+(3 000 000+1 950 000)÷(50+30)×20×13%=804 375(元)。    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3 000 000×20%+50×2 000×0.5)+(1 950 000×20%+30×2 000×0.5)+(1 950 000÷30×20×20%+20×2 000×0.5)=1 350 000(元)。    ④业务(4)增值税销项税额=450 000×13 %=58 500(元)。    业务(4)增值税进项税额=50 000×13%=6 500(元)。    业务(4)丙厂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220 000+50 000+10×2 000×0.5)÷(1-20%)=350 000(元)。    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50 000×20%+10×2 000×0.5=80 000(元)。    因为甲厂委托加工收回的粮食白酒对外不含税销售价格为450 000元,大于丙厂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350 000元,故甲厂应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业务(4)甲厂应申报缴纳的消费税=(450 000×20%+10×2 000×0.5)-80 000=20 000(元)。    ⑤业务(5)增值税销项税额=500×400×13%=26 000(元)。    业务(5)应缴纳的消费税=500×400×20%+500×4×0.5=41 000(元)。    ⑥业务(6)增值税销项税额=150×3 050×13%=59 475(元)。    业务(6)应缴纳的消费税=150×250=37 500(元)。    ⑦业务(7)增值税销项税额=20 000 ×(1+10%)÷(1-20%)×13%=3 575(元)。    业务(7)应缴纳的消费税=20 000×(1+10%)÷(1-20%)×20 %+2×2 000×0.5=7 500(元)。    ⑧业务(8)简易计税应纳增值税=1 260 000÷(1+5 %)×5%=60 00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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