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材料: 某公路工程,合同价4000万元,合同工期270d。合同条款约定:①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开工当月一次性支付;②工程预付款扣回时间及比例:自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的当月起,分两个月平均扣回;③工程进度款按月

admin2016-03-05  38

问题 1.背景材料:
    某公路工程,合同价4000万元,合同工期270d。合同条款约定:①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开工当月一次性支付;②工程预付款扣回时间及比例:自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的当月起,分两个月平均扣回;③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④工程质量保证金按月进度款的5倍扣留;⑤钢材、水泥、沥青按调值公式法调价,权重系数分别为0.2、0.1、0.1,其中钢材基期价格指数为100。
    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向监理提交了如下图所示的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批准。

前6个月(即1~6月份)每月完成的工作量见下表:

    6月份钢材的现行价格指数为110,其余材料价格无变化。
    施工过程中,在第三个月末检查时发现:E工作延误20d,C工作延误10d,F工作按计划进行,G工作提前10d。为满足业主坚持按合同工期完工的要求,在不改变网络计划逻辑关系的条件下,施工单位根据下表按照经济性原则进行计划调整。

    在G工作进行到一半左右,出现了合同中未标明的硬质岩石,导致施工困难。施工单位及时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处理并通知了监理。因处理硬质岩石导致增加费用20万元、G工作延误20d,对此,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了工期及费用索赔。
    2.问题:
针对G工作中出现硬质岩石的处理,分别指出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及费用索赔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处理硬质岩石导致G工作延误20d提出的工期索赔不合理。因为原计划G工作有10d总时差=210—70—130,在3月末时G工作提前了10d,因此相对于270d的工期有20d的总时差。处理硬质岩石的时间大约是70+65=135d,在3月末以后发生,所以20d的延误有20d的总时差可以消化,不会造成工程工期(总工期)拖延,不能索赔工期。 2)处理硬质岩石导致增加费用20万元,施工单位可以索赔。因为合同未标明硬质岩石属于业主方的责任,所造成的费用增加理应获得补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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