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2日,A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B市人民政府申请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用于市立医院新院区建设(总面积200亩)。朱某等6人因其使用的农地(12亩)在批准征收范围之内,对该审批行为不服,向A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A省人民政府复议维持。朱某等6人

admin2021-10-21  47

问题 2015年3月12日,A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B市人民政府申请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用于市立医院新院区建设(总面积200亩)。朱某等6人因其使用的农地(12亩)在批准征收范围之内,对该审批行为不服,向A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A省人民政府复议维持。朱某等6人不服,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复议决定。一审法院向A省人民政府寄送了开庭传票,A省人民政府未说明任何理由,拒绝到庭参加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朱某等人须推选1~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B、法院应将A省人民政府和B市人民政府列为共同被告
C、针对A省人民政府未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法院应决定延期审理
D、法院应考虑适用确认被诉审批行为违法判决

答案A,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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