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涉及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 某市的小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度自行核算的相关数据为: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68000万元,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45800万元、税金及附加9250万元、销售费用3600万元、管理费用29

admin2022-04-19  36

问题 本题涉及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
某市的小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度自行核算的相关数据为: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68000万元,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45800万元、税金及附加9250万元、销售费用3600万元、管理费用2900万元、财务费用870万元。另外,取得营业外收入320万元以及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收入55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1050万元,全年实现会计利润5400万元,已预缴企业所得税1200万元。
2021年1月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以下相关问题:
(1)12月20日收到代销公司代销5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货款158.2万元(小汽车每辆成本价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税结算价28万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代销汽车款
贷:预收账款——代销汽车款
(2)管理费用中含有业务招待费280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120万元。
(3)营业外支出中含该企业通过省教育厅向某山区中小学的捐款800万元。
(4)成本费用中含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3000万元、职工福利费48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9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0万元。
(5)12月10日购入一台生产设备,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580万元,设备当月投入使用,会计上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并按照10年计提折旧。
(说明:该企业生产的小汽车适用消费税税率为9%;假定该企业无进项税额、购入并投入使用的设备使用期限为10年,符合加速折旧特殊规定,折旧年限按不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处理。)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全年销售(营业)收入。
(2)判断12月份购进新设备的成本能否一次性税前列支并说明理由。
(3)计算全年营业成本。
(4)计算全年税金及附加(包括地方教育附加)。
(5)计算企业全年利润总额。
(6)计算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额。
(7)计算公益性捐赠纳税调整额。
(8)计算三项经费的纳税调整额。
(9)计算企业当年纳税调整增加额。
(10)计算企业当年纳税调整减少额。
(11)计算企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12)计算全年汇算清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选项

答案(1)全年销售(营业)收入=68000+28×5=68140(万元) (2)不能一次性税前列支。 理由:对所有行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3)全年销售成本=45800+20×5=45900(万元) (4)全年税金及附加=9250+(5×28×13%+5×28×9%)×(7%+3%+2%)+5×28×9%=9266.3(万元) (5)全年利润总额=68140-45900-9266.3-3600-2900-870+550+320-1050=5423.7(万元) (6)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280×60%=168(万元)<68140×5‰=340.7(万元) 纳税调增金额=280-168=112(万元) (7)公益性捐赠限额=5423.7×12%=650.84(万元)。纳税调增金额=800-650.84=149.16(万元)。 (8)福利费扣除限额=3000×14%=420(万元),纳税调整金额=480-420=60(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000×2%=60(万元),纳税调整金额=90-60=3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3000×8%=240(万元),实际70万元,不需进行纳税调整。 三项经费的纳税调整额=60+30=90(万元) (9)纳税调整增加额=112+149.16+90=351.16(万元) (10)纳税调整减少额=120×75%+550=640(万元) (1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5423.7+351.16-640=5134.86(万元) (12)全年汇算清缴实际应补所得税额=5134.86×25%-1200(预缴)=83.72(万元)

解析 将小汽车委托代销公司代销,应按照与代销公司不舍税结算价确认销售收入,按照成本价确认销售成本。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年度会计利润)12%的部分,准予扣除。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所以要计算出两个限额,谁小按谁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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