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一辆汽车出售给乙,乙支付了全部购车款,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后甲又以更高的价格将该辆小车出售给丙,因该辆小车仍登记在甲名下,丙确信该辆小车为甲所有,遂支付了大部分价款后,甲把汽车交付给丙,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不久,丙将此汽车抵押给丁向其借款,签订抵押

admin2017-05-25  37

问题 甲将一辆汽车出售给乙,乙支付了全部购车款,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后甲又以更高的价格将该辆小车出售给丙,因该辆小车仍登记在甲名下,丙确信该辆小车为甲所有,遂支付了大部分价款后,甲把汽车交付给丙,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不久,丙将此汽车抵押给丁向其借款,签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问:
丁的抵押权成立吗?

选项

答案丁的抵押权成立。《物权法》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④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⑤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⑥交通运输工具;⑦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180条第一款第4项、第6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丙和丁签署了抵押合同,抵押权设立,但是由于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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