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成立了合伙企业,因为经营不善,企业欠了一笔债务,到期不能偿还,如果丁主张债权,依据《合伙企业法》,甲、乙、丙三人如何承担?( )

admin2019-12-02  27

问题 甲、乙、丙成立了合伙企业,因为经营不善,企业欠了一笔债务,到期不能偿还,如果丁主张债权,依据《合伙企业法》,甲、乙、丙三人如何承担?(    )

选项 A、甲独立承担
B、乙独立承担
C、丙独立承担
D、三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题干中是合伙企业欠有债务,因而合伙人甲、乙、丙三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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