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将自己的电脑交给朋友赵某保管。关于此保管合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3-08-13  20

问题 王某将自己的电脑交给朋友赵某保管。关于此保管合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王某与赵某之间的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B、王某与赵某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赵某可以随时要求王某领取保管物
C、如果王某与赵某之间的保管是无偿的,赵某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电脑的损坏,不承担赔偿责任
D、王某与赵某双方达成合意时,保管合同成立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366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根据该法第376条的规定,B项正确。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不是故意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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