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仲裁委员会是否能受理该案?为什么? 本案被申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为什么?
仲裁委员会是否能受理该案?为什么? 本案被申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为什么?
admin
2008-12-16
22
问题
仲裁委员会是否能受理该案?为什么?
本案被申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为什么?
选项
答案
本案中人民法院不能受理被诉人的起诉。根据《仲裁法》第9条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本案中人民法院不能受理被诉人的起诉。但是,因为本案仲裁委员会无当事人的仲裁协议而开庭仲裁且程序违法,属于《仲裁法》第58条所规定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情形,故被诉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以无仲裁协议、程序违法为由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后,其可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J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罗某、李某二人争执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管理部门将其确定给罗某,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罗某认为本案与自己有利害关系,遂申请参加诉讼,罗某在本案中应居的诉讼地位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的案件是()
2004年8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住宅楼两栋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丙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8%的管理费丙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2007年1月,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并
某区12户居民以某区规划局批准太平居委会搭建的自行车棚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规划局的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经规划局批准搭建的车棚不影响居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王华,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华没有犯罪行为,经检察委员会讨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对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表述错误的是()。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的国家促进对外贸易的方式?( )
独立仲裁原则,指仲裁机构对仲裁案件的处理,不受()因素的影响,依法独立裁决。
2007年5月15日,甲(住A市C区)、乙(住A市C区)二人在A市D区某酒吧因琐事斗,二人均受伤,事发后,当地派出所警察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处罚400元,对乙罚款200元,甲不服,向A市D区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后者对甲、乙二人分别做出了罚款200
随机试题
良性肿瘤的治疗应以什么治疗为主
关于干热灭菌法,哪一类物品不适用
因承包商变更建议造成合同价值减少,应决定一笔费用加入合同价格,这笔费用应按如下确定()。
工程造价信息不应是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数据的简单记录,应该经过信息处理人员采用定量工具对有关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这是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的()原则。
非交易过户不包括()。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下列关于此次改革及方案内容说法错误的是:
某县A、B、C、D、E五个乡镇都开展技能型改村建设活动。在某段时间内作出如下安排:(1)只有C、D两乡镇都开展该活动,A或B两乡镇才开展该活动;(2)如果C乡镇开展该活动,那么E和A两乡镇必定都开展该活动;(3)如果E乡镇开展该活动,则A乡镇不
有人说:中国这辆快速运行的列车上,不能没有乘客。这句话强调了:
certificateoforigin
[2000年GRK真题]“净菜进万家”是目前“巧媳妇综合服务公司”正在大力开展的一项促销活动。他们在市场分析人员的建议下,选择了格物和致知这两所本城最著名的大学作为主攻方向。市场分析人员提交给他们的报告认为,格物和致知这两所大学,汇聚了众多国家宝贵的高级知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