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在工程发包中( )。

admin2016-04-03  32

问题 (2006年)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在工程发包中(    )。

选项 A、必须把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B、应当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逐一发包给不同单位
C、可以将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发给一个总承包单位
D、不能把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总承包单位

答案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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