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斗讼律》:“诸被囚禁,不得告举他事。其为狱官酷己者,听之。即明知谋叛以上,听告;余准律不得告举。即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者,听告谋反、逆、叛、子孙不孝及同居之内为人侵犯者,余并不得告。官司受而为理者,各减所理罪三等。” 请运用中国

admin2017-03-20  25

问题 《唐律疏议.斗讼律》:“诸被囚禁,不得告举他事。其为狱官酷己者,听之。即明知谋叛以上,听告;余准律不得告举。即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者,听告谋反、逆、叛、子孙不孝及同居之内为人侵犯者,余并不得告。官司受而为理者,各减所理罪三等。”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结合该段文字说明唐朝告诉的限制及其例外情形。

选项

答案依据上述文字,唐朝对告诉的限制及其例外情形包括:①在押犯只准告谋叛以上之罪和狱官非法残害自己之事,其他罪不得告诉。②80岁以上、10岁以下以及轻病残者只准告谋反、谋大逆、谋叛以及子孙不孝或者同居之内受人侵害之事,其他罪不得告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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