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列哪个说法或者做法正确?( )

admin2010-06-20  29

问题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列哪个说法或者做法正确?(    )

选项 A、某企业在某县工商局进行的工商登记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
B、甲向某省司法厅申请公开某乙是否是律师的信息,该省司法厅可以要求甲缴纳申请公开费300元
C、沈某向县地税局申请公开其本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县地税局工作人员要求其提供本人身份证予以核实身份
D、村委会认为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污染该村耕地,要求市环保局公开该厂向该局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市环保局以该报告涉及化工厂的商业秘密为由直接决定不公开

答案C

解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工商登记信息,属于工商局履行职责中制作的信息,故属于政府信息,选项A错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仅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不可收取非成本性费用。故选项B错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5条,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故选项C正确。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3条,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先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故选项D中的“直接”二字表述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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