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2012年9月6日,吴某到厂长办公室要求分房。厂长刘某以要开会为由令吴某离开。吴某不从,刘某遂不耐烦,向外推吴某。吴某在后退中不慎将办公桌撞倒,打破茶杯。刘某见状大怒,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干警赶到后,不容吴某分辩将其带到北桥派出所。第二天,某市A区公安分局
2012年9月6日,吴某到厂长办公室要求分房。厂长刘某以要开会为由令吴某离开。吴某不从,刘某遂不耐烦,向外推吴某。吴某在后退中不慎将办公桌撞倒,打破茶杯。刘某见状大怒,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干警赶到后,不容吴某分辩将其带到北桥派出所。第二天,某市A区公安分局
admin
2014-04-10
31
问题
2012年9月6日,吴某到厂长办公室要求分房。厂长刘某以要开会为由令吴某离开。吴某不从,刘某遂不耐烦,向外推吴某。吴某在后退中不慎将办公桌撞倒,打破茶杯。刘某见状大怒,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干警赶到后,不容吴某分辩将其带到北桥派出所。第二天,某市A区公安分局以吴某妨碍公务为由,对其作出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吴某不服,提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维持原处罚决定。被处罚后,吴某仍然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撤销了A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吴某据此判决要求公安机关赔偿损失,不料遭车祸身亡,家中有母亲、妻子、儿子和儿媳。
我国行政赔偿的主要方式是( )。
选项
A、恢复原状
B、支付赔偿金
C、返还权益
D、赔礼道歉
答案
B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故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8s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公民在受到()侵害时,可以针对行政机关提起人身权的国家赔偿。
我国立法上将犯罪分为10类,并通过《刑法》分则第一至十章分别予以论述,这种分类主要是依据()。
根据我国宪法及相关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项的国家机关无需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物权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财产的所有权。
下列关于法律条文和法律规范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根据实施行政行为时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
2006年“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国各省区市GDP快速增长的“成绩单”令人瞩目,与之相伴,能源耗费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也“红灯”频闪。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源同比上升0.8%,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也不降反升。按照“十一五”规划纲要,单位国内生产总
世界是我的观念,我的活动,我的经验,我死以后,世界不是改变了,而是停止了。()
为防止氧气中毒,潜水员在水中携带的气瓶中存放的不是纯氧气,而是压缩空气,但即使如此,下潜深度过大,潜水员依然会出现类似醉酒的情形,行动力、判断力均受很大影响,其原因是()。
随机试题
教育统计是对教育领域中各种现象量的取值,把握与认识的层面是()
研究表明,导致团体内部或团体之间发生冲突的最直接因素是()
A.15GyB.45GyC.60GyD.70GyE.84Gy在常规放射治疗中,全膀胱的放射耐受量为
混合性结缔组织病中最有诊断价值的抗体是
在托盘天平两端各放一只烧杯,调节至平衡,向烧杯里分别注入等质量、等溶质质量分数的稀硫酸,然后向一只烧杯里加入一定质量的镁,向另一只烧杯里加入等质量的铜铝合金,两烧杯中的反应恰好完全,且天平仍保持平衡。铜铝合金中铜与铝的质量比为()。
下列关于投资型保险产品的说法,正确的是()。
某家庭于2012年10月在其居住的某省会城市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单价为10000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宅。银行根据对该家庭购房情况审核的结果和相关规定,提供了抵押贷款价值比率为40%、以基准利率为基础上调10%、按月等额还款、贷款期限为1
1958年我国曾提出“两个必须”的教育方针。“两个必须”是指()。
Howmenfirstlearnedtoinventwordsisunknown;inotherwords,theoriginoflanguageisamystery.Allwereallyknowistha
【1】【7】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