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某证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司考,卷二,第26题)

admin2017-05-25  23

问题 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某证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司考,卷二,第26题)

选项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B、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出示
C、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证据的审查判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对此条一定要加以正确理解,对于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只有其缺陷或者年幼影响到了证据可信度与证明力,才不能作为证人。本题中B项符合题意,故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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