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酒类产品除外)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计算纳税时,其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下列办法处理(  )。

admin2021-04-15  20

问题 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酒类产品除外)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计算纳税时,其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下列办法处理(  )。

选项 A、该已纳税款不得扣除
B、该已纳税款当期可全部扣除
C、该已纳税款当期可扣除50%
D、可对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当期动用部分的已纳税款予以扣除

答案D

解析 税法规定,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算纳税时,其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可按生产领用数量予以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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