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dmin
2009-01-14
27
问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选项
A、乙、丙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C、乙视为放弃继承,丙视为接受遗赠
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答案
2
解析
尽管遗赠与继承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从根本上来说两者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中,在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等方面,两者存在重大区别。受遗赠人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如果要放弃权利的话需要做出明确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本题中,作为受遗赠人的丙在遗产分割时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故视为放弃遗赠;作为继承人的乙在遗产分割时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故视为接受继承。因此,选项B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7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彭徐旺旺公司第一年应分配多少红利给股东魏某?法院的执行程序合法吗?为什么?
案情:沈阳某公司于2000年依法获得了“惠成”文字与图形组合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使用在其生产的产品调料上。2003年初,与沈阳某公司合作的多个经销商突然要求与公司解除合同,原因是沈阳的调料市场上又出现一种名为“汇成”的调料,使“惠成”的销量受到影响。
甲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在程序上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乙公司提请法院不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郭冬是个体户老刘的雇工。2009年3月8日,郭冬开车拉货返回老刘的商店途中,撞伤了下班后回家的卢小美。卢小美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后,要求郭冬赔偿。经郭冬所在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卢小美与郭冬达成协议:郭冬一次性赔偿给卢小美2万元,卢小美以后不得再以此事提出
案情:2002年11月2日,中意公司与天源公司发起设立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约定:天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投资,中意公司以补偿土地使用费及负责建房的全部资金投资,发起设立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兴建中源大厦。2003年5月11日,中源大
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40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丙公司为奖励公司杰
甲、乙和丙因犯绑架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刑。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乙被判处无期徒刑,丙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生效后,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对甲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遂暂停执行死刑,并立即层报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死刑裁判
本案的被告是省发改委还是甲市乙区政府?为什么?一审期间,省发改委提出丙公司在办理“两证”过程中有欺骗行为,并有注册资金不到位、私刻公章等违法行为。但是相关证据是在吊销“两证”之后调取的。法院应该如何认定这些证据的效力?
消防安全处有无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为什么?刘利民对消防安全处的处罚行为不服时应向谁申请复议?
高治与杜焘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杜焘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张凤明知高治与杜焘有合同在先,仍订立合同并出资购买高治的房产,张凤是否能取得该房所有权?
随机试题
简述项目投资的步骤。
鼻泪管阻塞合并慢性泪囊炎时,泪道冲洗可有
A.0.5×109/LB.2.5×109/LC.5.0×109/LD.7.5×109/LE.10.0×109/L白细胞分类计数时,计数100个白细胞的同时数得有核红细胞数为30个,校正前白细胞总数为13×109/L,校正后白细胞总数为(
不属于增感屏结构的是
甲是出票人,乙、丙、丁为依次背书人,戊从了处取得票据,为持票人。甲在出票时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戈提出付款遭到拒绝后,他可以采用的救济方法是下列哪项所述方法?()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凤凰古城自实行一票制以来,就_______不断,被_______有与民争利之嫌。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阅读材料并结合背景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第一次革命高潮提出的、我们党过去宣传的政权归苏维埃的口号,曾是革命和平发展、使小资产阶级逐渐清除其幻想的口号。现在和平发展和使政权无痛苦地转归苏维埃已不可能,因为政权事实上已经转移到反革命、资产阶级手中。现在只有彻底
主张以通才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弗吉里奥在教育内容上推崇的三门课程是()。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手段不能犯的未遂?()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