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5题)

admin2014-12-09  27

问题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5题)

选项 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计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
C、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B

解析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该条文中的“从中断时起”应理解为“自中断的事由消除之日起”。特此敬告。①《诉讼时效规定》第11条规定:“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故A选项错误。②《诉讼时效规定》第17条规定:“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这是关于连带债务在诉讼时效上涉他效力的规定。故B选项正确。须注意:该条仅适用于真正的连带债务(如因共同侵权、合伙经营产生的连带债务),对于不真正连带债务(如债务人与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债务)无适用的余地。请对照《担保法解释》第36条第1款的规定。③《诉讼时效规定》第18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故C选项错误。《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故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66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