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简答66)简述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的主要特点。

admin2017-03-24  40

问题 (2008年简答66)简述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的主要特点。

选项

答案(1)继受西方国家通行的刑事法律原则,并注重采纳与中国宗法伦理原则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在立法原则方面,继受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以及刑罚人道主义等原则;在罪名体系和刑罚制度方面,一准西方国家通行良规。为适应传统的宗法伦理精神,刑法典还注重吸纳西方刑事立法中对亲属犯罪的特别规定。 (2)在时间效力上采取“从新从轻主义”,但保安处分采取“从新主义”和裁判后的“附条件从新主义”;在空间效力上以属地主义为主,属人主义为辅,兼采特定犯罪的保护主义和世界主义。 (3)采取社会防卫主义,并增设保安处分。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主刑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从刑包括褫夺公权和没收。刑法典从西方引进保安处分制度。保安处分是用来补充或替代刑罚以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强制性措施,有其合理性,但南京国民政府将该制度演变成惩治政治犯的工具。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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