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地政府为村民发放扶贫补贴,由各村村委会主任审核本村申请材料并分发补贴款。某村村委会主任王某、会计刘某以及村民陈某合谋伪造申请材料,企图每人套取5万元补贴款。王某任期届满,周某继任村委会主任后,政府才将补贴款拨到村委会。周某在分发补贴款时,发现了王某、刘某
某地政府为村民发放扶贫补贴,由各村村委会主任审核本村申请材料并分发补贴款。某村村委会主任王某、会计刘某以及村民陈某合谋伪造申请材料,企图每人套取5万元补贴款。王某任期届满,周某继任村委会主任后,政府才将补贴款拨到村委会。周某在分发补贴款时,发现了王某、刘某
admin
2021-04-01
25
问题
某地政府为村民发放扶贫补贴,由各村村委会主任审核本村申请材料并分发补贴款。某村村委会主任王某、会计刘某以及村民陈某合谋伪造申请材料,企图每人套取5万元补贴款。王某任期届满,周某继任村委会主任后,政府才将补贴款拨到村委会。周某在分发补贴款时,发现了王某、刘某和陈某的企图,便只发给三人各3万元,将剩余6万元据为已有。三人心知肚明,但不敢声张。(事实一)
后周某又想私自非法获取土地征收款,欲找县国土局局长张某帮忙,遂送给县工商局局长李某10万元,托其找张某说情。李某与张某不熟,送5万元给县财政局局长胡某,让胡某找张某。胡某找到张某后,张某碍于情面,违心答应,但并未付诸行动。(事实二)
周某为感谢胡某,从村委会账户取款20万元购买玉器,并指使会计刘某将账做平。周某将玉器送给胡某时,被胡某拒绝。周某只好将玉器退还商家,将退款20万元返还至村委会账户,并让刘某再次平账。(事实三)
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7/2/91)
选项
A、周某挪用村委会20万元购买玉器行贿,属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
B、周某使用村委会20万元购买玉器,属贪污行为,但后又将20万元还回,构成犯罪中止
C、刘某第一次帮周某将账面做平,属于帮周某成功实施犯罪行为,与周某构成共同犯罪
D、刘某第二次帮周某将账面做平,属于作假证明掩护周某的犯罪行为,构成包庇罪
答案
C
解析
选项A不选: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四条对贪污罪、受贿罪的规定,受贿罪与贪污罪的关键区别为,在主观上,前者具有归还意图,只是暂时使用。后者没有归还意图,是非法占有的目的。事实三中,周某为感谢胡某,从村委会账户取款20万元购买玉器,并指使会计刘某将账做平,明显没有返还意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因此,周某不成立挪用公款罪。
选项B不选:根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标准为,贪污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性职务犯罪,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一样,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财物作为区分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对于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虚假平帐等贪污行为,但公共财物尚未实际转移,或者尚未被行为人控制就被查获的,应当认定为贪污未遂。由此可知,周某从村委会账户取款20万元购买玉器,并指使会计刘某将账做平,明显没有返还意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符合《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所规定的贪污罪的客观构成,且周某在返还20万元公款之前,已经处于实际控制财物的状态,完成了贪污罪的既遂,即使事后又将20万元还回,也不影响其贪污罪的既遂成立。
选项C应选: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刘某作为村委会组成人员,肩负会计职责,第一次帮周某将账面做平,意识上完全能够理解和认识周某的行为为贪污行为,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并提供帮助行为,刘某成立贪污罪的共犯。
选项D不选: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二款对包庇罪的规定,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由此我们可知,包庇罪的成立前提之一为,行为与犯罪人间没有事前的通谋。换言之,行为人对犯罪人所犯的罪行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不可事前就犯罪人的此犯罪行为成立共犯。而基于C的分析,刘某和周某成立贪污罪的共犯,属于事前通谋,刘某第二次帮周某将账面做平的行为不成立包庇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1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报以“沈阳一强奸猥亵女生的教师一审被判死刑”为题发布了一条消息。该消息报道了沈阳市某村小学四年级班主任房某,在课堂上强奸猥亵了6名女生。该消息详细披露了被告人作案的具体单位和具体时间。对此报道,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法律责任的免除,说法正确的是?()
有关法的传统的说法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下列关于法的作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关于我国宪法对社会经济权利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6条之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据此,下列选项中关于香港立法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中华民国民法》是国民政府“六法全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民法典对旧法做了较多修改,有较大的进步,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依据《选举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据此,下列关于代表名额分配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随机试题
ThenorthernpartsoftheUnitedStatesgetverycoldinthewinter.Itsnowsagreatdealandthetemperatureoftengoes【C1】__
关于Graves病下列哪项恰当
健康教育的基本内容是控制体重,当体重超过标准体重多少时,可以诊断为肥胖
治疗湿热壅积型癃闭的最佳方剂是
A.扣锅煅法B.炒炭法C.明煅法D.煅淬法E.煨法
工业炉窑砌筑工程工序交接证明书中,炉体冷却装置、管道和炉壳应有试压记录及()。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费用来自于( )。
(1)该公司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错综复杂的斗争局面?(3)总经理对人力资源部做如此的人事安排是否有助于解决问题?为什么?
“一支桨中止了和另一支桨的协作,这只船便只能在湖中绕圈子,而不能直达彼岸。”这句谚语启示我们,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必须:
Orangefarmerscalloneoftheirearliest-ripeningvarietiesPineapples.But,inthedaysafterHurricaneCharleytoreth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