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甲因急用钱将乙委托其保管的一幅名画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丙,丙在支付对价的同时拿走了字画。一日乙在丙处见到自己的画欲拿回,遂与丙发生纠纷,诉到法院。 法官拿到案件后,查遍当时所有法律,没有适用该案件的法条。于是丁、戊两法官分别写出自己的判决如下。

admin2017-05-08  16

问题 案例:甲因急用钱将乙委托其保管的一幅名画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丙,丙在支付对价的同时拿走了字画。一日乙在丙处见到自己的画欲拿回,遂与丙发生纠纷,诉到法院。
    法官拿到案件后,查遍当时所有法律,没有适用该案件的法条。于是丁、戊两法官分别写出自己的判决如下。
    判决书:
    丁:根据物权的追及性,所有物无论辗转落人何处,所有人都可以追回,乙是该画的所有人,因此有权从丙处拿回自己的画。故判决丙归还乙的画,其损失由甲赔偿。
    戊:根据债的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保管合同之效力不能及于第三人丙,同样,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不及于乙,故乙只能要求甲返还其画,甲与丙的买卖合同由于出卖方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又因真正权利人乙不予承认,因此变为无效的合同,甲、丙双方应返还原物,甲向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法条(该案判决后立法中有了该法条):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第三人为善意且有偿的情况下,第三人应取得所有权。
    问题:
    (1)法官在作出判决的过程中运用了哪些法律推理?
    (2)从法律渊源的角度分析法官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作出判决的依据。
    (3)分析法官的判决和法条在内容上的异同、各自的性质及相互关系。
    (4)结合上述材料,分析从判决到法条的过程所反映的法理。

选项

答案(1)法官在作出判决的过程首先遇到了作为推理的前提之一即法律不确定,因此确定法律的过程就是实质推理。法官在作出判决的过程还运用了形式推理中的演绎推理。 (2)法官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作出判决的依据是法律原则和法理等间接法律渊源。 (3)法官的判决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法条代表的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二者的相同点是都具有法律效力,不同点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 (4)从判决到法条的过程实际上是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过程,说明了法律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往往是先有创造性判决,后有在立法上得到承认的法条。本题判例与法条的不同说明了法律的最终决定者是社会生活而非逻辑。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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