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销售税金及附加为( )万元。 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 )万元。

admin2009-09-28  47

问题 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销售税金及附加为(  )万元。
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  )万元。

选项 A、调增1.6万元
B、调减2.1万元
C、调减2.4万元
D、调增2.4万元

答案A

解析 该企业2008年销售收入总额
   =500+23.4÷(1+17%)=520(万元)
   业务招待费限额=520×5‰=2.6(万元)>4×60%=2.4(万元),准予扣除2.4万元,实际发生4万元,应调增1.6万元。
   广告费限额=520×15%=78(万元),实际发生 8万元,可据实扣除。
   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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