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轻工局和化工局共有下属企业5家,在企业转制过程中,成立一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7人组成,后甲、乙、丙三人因与轻工局局长吴某不合请求辞职,经股东大会决议,改选李某;张某、王某三人为新董事。但是此三位新董事目前尚在国外,无法马上回来就任。如果
某市轻工局和化工局共有下属企业5家,在企业转制过程中,成立一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7人组成,后甲、乙、丙三人因与轻工局局长吴某不合请求辞职,经股东大会决议,改选李某;张某、王某三人为新董事。但是此三位新董事目前尚在国外,无法马上回来就任。如果
admin
2022-01-27
24
问题
某市轻工局和化工局共有下属企业5家,在企业转制过程中,成立一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7人组成,后甲、乙、丙三人因与轻工局局长吴某不合请求辞职,经股东大会决议,改选李某;张某、王某三人为新董事。但是此三位新董事目前尚在国外,无法马上回来就任。如果此时需要召开董事会时,应该如何处理?
选项
A、暂不召开董事会,等三名新董事回国后再召开
B、在三名新董事缺席的情况下召开
C、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在三名新董事缺席的情况下召开
D、仍旧由甲、乙、丙作为董事履行董事义务
答案
8
解析
《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因此,本题中在新董事就任前,仍然由原董事履行董事职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y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合作开发的A区房屋归甲公司、B区房屋归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字盖章处有乙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王某同时也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查看《合作开发协议
甲、乙、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并开始经营,但未取字号,未登记,也未推举负责人。其间,合伙人与顺利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淀粉加工设备一台,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设备归承租人所有。合同签订后,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向设备生产商丁公司支付了价款。请回答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
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方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刘某提供房屋抵押,张某提供保证。”除李某外其他人都签了字。刘某先把房本交给了李某,承诺过几天再作抵押登记。李某交付100万元后,方某到期未还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第1
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2010年卷三第1题)
河西村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将本村耕地全部发包,但仍留有部分荒山,此时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Z企业欲承包该荒山。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54题)
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2012年卷三59题)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请回答问题。(2014年卷三9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41题,单选)
随机试题
_____sheislivingnowisnotknowntoanybody.
根尖周肉芽肿的典型X线表现是
A.卡马西平 B.丙戊酸钠 C.苯妥英钠 D.乙琥胺 E.地西泮癫痫精神运动性发作首选
急性腹膜炎腹痛的特点是( )。【历年考试真题】
在一类区内,除()外,禁止新建各种工业炉窑,原有的工业炉窑改建时不得增加污染负荷。
发行人应根据交易的性质和频率,按照偶发性和经常性分类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交易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涉及的或有应付金额在以后期间没有发生的,债务人应当冲销前期已确认的预计负债,同时冲减营业外支出。()
f(2)代表的短路类型是()。
Hcnestm6bighouse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