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邓某与邻居钱某素来不合,一日钱某家的猪跑到邓某家门前的菜地,将菜地里的青菜吃得一干二净,邓某大怒,上门对钱某大骂,钱某不堪辱骂,对邓某大打出手,厮打中双方各有损伤(均为轻伤)。事后邓某为了出口气,以故意伤害罪将钱某告上法庭,钱某也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反诉。则下
邓某与邻居钱某素来不合,一日钱某家的猪跑到邓某家门前的菜地,将菜地里的青菜吃得一干二净,邓某大怒,上门对钱某大骂,钱某不堪辱骂,对邓某大打出手,厮打中双方各有损伤(均为轻伤)。事后邓某为了出口气,以故意伤害罪将钱某告上法庭,钱某也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反诉。则下
admin
2012-09-10
28
问题
邓某与邻居钱某素来不合,一日钱某家的猪跑到邓某家门前的菜地,将菜地里的青菜吃得一干二净,邓某大怒,上门对钱某大骂,钱某不堪辱骂,对邓某大打出手,厮打中双方各有损伤(均为轻伤)。事后邓某为了出口气,以故意伤害罪将钱某告上法庭,钱某也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反诉。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哪些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选项
A、在诉讼过程中若邓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B、人民法院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再作出判决
C、一审判决宣告后若邓某、钱某均对自己的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可以加重两人的刑罚
D、一审判决宣告后若邓某、钱某均对自己的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不能加重任何一人的刑罚
答案
1,2,4
解析
《刑诉解释》第198条规定,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的,应当不予准许。因此对于自诉人撤回起诉的行为,人民法院必须经过审杳确定没有问题后才准予撤诉。A选项错误,应当选。《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170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是可以调解而并非应当调节,因此B选项错误,应当选。《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在本题中,一审判决宣告后,邓某、钱某均是因为对自己的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他们都是认为一审法院对他们各自判处的刑罚过重,因而不约而同地提起了上诉。而邓某和钱某对法院对对方判处的刑罚是满意的,对此也没有提起上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不能加重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的刑罚。因此CD两项中,D项正确,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x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几家企业欲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是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正确的是()
依照《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城市的以下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商业银行对因行使抵押权所取得的不动产,应当在()年内予以处分。
A国大有公司与B国小林公司(营业地在B国)订立货物买卖合同,大有公司交付货物以后,小林公司将该货物转售到C国。一些主体向小林公司就A国大有公司交付的货物提出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请求,大有公司应当承担责任的是:
某县为苗族自治县,对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在经国家有关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我国公民甲与日本公民乙在日本结婚,后甲向我国法院起诉离婚,关于该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对于电信公司和商场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甲某向本市工商局举报了市电信公司和该商场的行为,市工商局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有一住所在法国的法国人某甲,在荷兰从事蜂房经营。某甲死亡后,其子女向法国法院提起继承之诉,依法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属人法,荷兰冲突法规定不动产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两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内容相同。经法国法院查明:在荷兰,蜂房属于不动产,因而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荷
甲某触犯了()。关于丙,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随机试题
Theoldcoupledecidedto()aboythoughtheyhadthreeoftheirown.
使脉压增大的情况是()(1990年)
下列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设银行利率为6%,按复利计算,若5年后想购买一台价格为16万元的设备,应存人银行的现金为()万元。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中,除()以外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教学评价是体育教学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有机组成部分,在体育教学评价时,必须采用统一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这体现了体育教学评价的()。
班级管理中的组织实施主要是()。
页:册( )
“多年前,他背上行囊,踏上这座繁华的都市,意气风发。多年后,他手捧自己的骨灰站在这座城市的十字路口,茫然四顾。”一位90后年轻人写就的诗歌,道出了进城务工者的境遇变化与内心无奈。如果说,暂住证的背后,只是一种“临时居住”状态的证明,那么居住证,不仅在字面上
睡虎地秦简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