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枣庄市市中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生的义务不包括( )。

admin2018-08-07  33

问题 【2013年枣庄市市中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生的义务不包括(  )。

选项 A、遵守法律法规
B、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C、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D、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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