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甲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在调查中发现甲公司在一审中,曾依据有效仲裁协议主张区人民法院无权受理该合同纠纷案件,但区人民法院未作出处理,此时,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dmin2016-05-05  32

问题 甲、乙二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甲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在调查中发现甲公司在一审中,曾依据有效仲裁协议主张区人民法院无权受理该合同纠纷案件,但区人民法院未作出处理,此时,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B、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C、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由一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驳回起诉
D、可以由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决,驳回起诉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解释》第33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决,驳回起诉,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这里需要注意撤销原判决需要使用裁定,而不得使用解决实体问题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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