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1993年前后,王巢与邓莱共同创作了《商都嬗变3600》一文,并共同署名将该文发表于某杂志上。王某和邓某创作的作品《商都嬗变3600》属于不可分割合作作品。之后,邓某欲出版自己的个人专著。于是,1994年11月邓某与北京某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出版社为其
1993年前后,王巢与邓莱共同创作了《商都嬗变3600》一文,并共同署名将该文发表于某杂志上。王某和邓某创作的作品《商都嬗变3600》属于不可分割合作作品。之后,邓某欲出版自己的个人专著。于是,1994年11月邓某与北京某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出版社为其
admin
2018-03-29
31
问题
1993年前后,王巢与邓莱共同创作了《商都嬗变3600》一文,并共同署名将该文发表于某杂志上。王某和邓某创作的作品《商都嬗变3600》属于不可分割合作作品。之后,邓某欲出版自己的个人专著。于是,1994年11月邓某与北京某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出版社为其出版《厚重郑州》专著一书。1995年10月,某出版社依约出版发行《厚重郑州》一书。该书收录了邓某创作的十几篇文章;另外,在没有与王某协商的情况下,邓某还将自己与王某合作创作的、不可分割的作品——《商都嬗变3600》收入《厚重郑州》一书中。邓某在该文未注名“本文是与王某合写”并且将《商都嬗变3600》一文的名称改为了《厚重郑州》。而《犀重郑州》一书中与商城历史有关的文章也就是原名为《商都嬗变3600》的文章。问:
邓某应如何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选项
答案
本案中的合作作品是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因此,作品的著作权由王莱和邓某共同享有,在对合作作品行使著作权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行使。如果王某与邓某不能协商一致,王某又没有正当理由阻止的情况下,邓某则可以单独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应将所得收益合理分配给王某。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m4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知识产权法题库法学类分类
0
知识产权法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某县工商局与该县一家具厂签订了购买办公桌椅的合同。家具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工商局所购买的桌椅送上门,但县工商局以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求家具厂降价,家具厂不同意。而后县工商局以家具厂从事非法经营为由,吊销该厂营业执照。家具厂不服,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当事人不服下列行为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甲市乙区政府决定征收某村集体土地100亩。该村50户村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河道边建造起价值5000万元的商品房。市防洪指挥部领导小组认为该片住宅违反了《防洪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予以拆除的处罚决定并于第二天强行爆破拆除,但没有下达任何书面决定。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该处罚决定主体和程序均不合法,遂向法
下列不属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的是()。
公务员处分的条件与程序
依当事人申请而进行行政补偿时,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过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应以()为被告。
张某与林某同为甲市田山有限公司的股东,林某以个人名义在甲市免税进口一辆轿车,由张某代办各类手续,平时归张某使用。后张某将轿车卖给甲市国浩公司,并将所得款35万元人民币划入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户内。甲市某区工商局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
公司法对公司组织关系的调整主要体现在()
随机试题
A.黏附功能B.聚集功能C.分泌功能D.凝血功能E.血块收缩功能血小板膜糖蛋白Ⅱa与血小板哪种功能有关
下列关于资源税的计税依据,说法不正确的是()。
()酒是中国最古老的饮料酒,也是中国特有的酿造酒。
对症状自知力不正确的理解是()。
课堂教学要紧密联系学生的(),从学生的经验和已有知识出发,创设有助于学生自主学习、合作交流的情境。
对诗歌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应用语言学广义上是跟理论语言学相对的,如社会语言学、计算语言学等;狭义上则专指()。
StandardEnglishisthevarietyofEnglishwhichisusuallyusedinprintandwhichisnormallytaughtinschoolsandtonon-nat
A、 B、 C、 C句子是提议晚上一起参加戴安娜的钢琴演奏会的提议陈述句。
DISPOS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