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南宋与金的历次和议。(上海大学2018年中国史真题)

admin2018-01-12  58

问题 简述南宋与金的历次和议。(上海大学2018年中国史真题)

选项

答案(一)1141年《绍兴和议》。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一月,宋金签订了和约,史称《绍兴和议》。主要内容为:(1)宋向金称臣,“世世子孙,谨守臣节”。(2)宋金疆界,东以淮河中流,西以大散关(陕西宝鸡西南)为界。宋割唐、邓两州及商、秦两州之半予金。(3)宋岁贡银25万两、绢25万匹。《绍兴和议》是在宋、金力量大致相当的形势下签订的。此后南宋统治者满足于偏安江南,不愿北伐收复失地;金政权内部则矛盾激化,国力日渐衰弱,因此双方基本上维持了比较稳定的对峙局面。 (二)1164年《隆兴和议》。隆兴元年(1163年),孝宗用张浚为枢密使,都督江淮军马,派李显忠和邵宏渊带兵进行北伐。宋军在宿州南的符离地区被金军击溃,北伐即告失败。宋、金之间再次进行和谈。隆兴二年(1164年)冬,双方签订和约,史称《隆兴和议》,主要内容为:(1)南宋不再向金称臣,世为叔侄之国;(2)“岁贡”改称“岁币”,每年减少银绢10万两匹;(3)疆界与绍兴时相同。当时宋金双方军事实力尚处于均衡状态,任何一方想侥幸取得胜利都是困难的。此后,宋、金在40年间未发生大的战争。 (三)1208年《嘉定和议》。开禧二年(1206年),韩[*]胄进行北伐,这次军事行动没有进行周密的准备,因此,战争一开始宋军就处在被动的位置上,最终以失败告终。嘉定元年(1208年),宋金重新签订和约如下:(1)依靖康故事,世为伯侄之国;(2)增岁币为银30万两、绢30万匹;(3)疆界与绍兴时相同;(4)另付金犒军银300万两。《嘉定和议》后,宋、金两国都日益衰弱,无力再发动战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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