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美国甲公司收到中国山东乙公司来电称:“一级红枣3000箱,每箱900美元,GIF纽约,7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2003年6月22日前复到有效。”美国甲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若能以相同价格提供3000箱特级红枣,方可接受。”山东乙公司回
美国甲公司收到中国山东乙公司来电称:“一级红枣3000箱,每箱900美元,GIF纽约,7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2003年6月22日前复到有效。”美国甲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若能以相同价格提供3000箱特级红枣,方可接受。”山东乙公司回
admin
2014-04-26
18
问题
美国甲公司收到中国山东乙公司来电称:“一级红枣3000箱,每箱900美元,GIF纽约,7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2003年6月22日前复到有效。”美国甲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若能以相同价格提供3000箱特级红枣,方可接受。”山东乙公司回电称“无法以该价格提供特级红枣”。此时,红枣价格上涨,美国甲公司又于2003年6月21日复电:“接受你14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但山东乙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关于该案,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CIF贸易术语属于装运合同,在装运港的船上完成交货,本案的装运港位于山东,卖方在山东完成交货,而纽约是目的港而不是装运港,故A选项不正确。B选项也不正确,因为山东乙公司的回电没有同意美国甲公司有关提高货物质量的条件,因此,本案合同没有成立,山东乙公司可以将货物转卖他人。C选项正确,美国甲公司于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因为美国甲公司对货物的质量提出了不同的要求。D选项不正确,美国甲公司17日复电属于反要约,而此反要约相当于对山东乙公司14日发盘的拒绝,所以即使21日美国甲公司又发了一封复电,仍不构成承诺。
选项
A、本案的交货地点是美国纽约
B、山东乙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C、美国甲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
D、美国甲公司于2003年6月21日回电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属有效承诺
答案
解析
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i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国间谍戴某,结识了我某国家机关机要员黄某。戴某谎称来华投资建厂需了解政策动向,让黄某借工作之便为其搞到密级为“机密”的《内参报告》四份。戴某拿到文件后送给黄某一部手机,并为其子前往某国留学提供了六万元资金。对黄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卷二真题试卷第13题
下列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有:()
关于法律漏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大代表有权依法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这类议案至少应当经过下列哪些程序方可通过?()
“乌坎选举”成为2012年度热词。2012年2月1日,乌坎村7688名具有推选资格的18岁以上村民亲临或委托投票,推选l1名委员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关于村民选举委员会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一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被告人王某在某市宣武区白纸坊云霞彩扩部.撬锁人室盗窃被害人李某的海鸥牌照相机一部,柯达牌、富士牌彩色胶卷九十余个。李某是该盗窃案的被害人,蔡某是该案中的证人,那么李某和蔡某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之处表现在哪些方面?()
张律师是某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该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房地产方面的法律诉讼和咨询业务,以下张律师所从事的行为中,哪些是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
某英国企业和某法国企业在北京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二投资者决定将公司解散,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Sheisawomanofraregifts.Herperformancelastnightwasindeedvery______.
各种周围血管疾病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是
可用热敷的病人是
患者,女性,20岁,诊断:再生障碍性贫血,医嘱:输注浓缩红细胞。护士巡房时发现输血速度变慢,穿刺点局部无肿胀、无压痛,挤捏输液器无阻力,局部皮温正常。护士首先应
(2011年)燃煤电厂烟气测试结果如下:CO29.7%,O27.3%,水汽6%,CO浓度极低,其余气体主要为N2,干烟气SO2含量0.12%(V/V),折算到空气过剩系数1.4时的SO2浓度为:
以下各项中,不属于指数化方法的是()。
根据《担保法》规定,()财产可以抵押。
关键绩效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和()。
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
安慰剂效应,又名伪药效应、假药效应,是指病人虽然获得无效的治疗,但却“预料”或“相信”治疗有效,而让病患症状得到舒缓的现象。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安慰剂效应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