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的区别。

admin2022-12-28  40

问题 试述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的区别。

选项

答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的共性在于反竞争性,都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公平竞争关系,产生破坏市场竞争机制、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后果。不同的是,不正当竞争是以竞争为目的,实施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争行为;而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是以垄断和规避竞争为目的,实施排除竞争的行为。从这一特点出发,可将反竞争性行为作如下区分。 (1)不正当竞争行为。 即狭义的不正当竞争,专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所实施的与诚实信用原则相悖的各种竞争行为。主要包括下列行为:采取假冒或仿冒等欺骗手段进行交易、诋毁竞争对手、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广告、巨奖销售、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 (2)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包括: 1)垄断行为。狭义的垄断行为专指破坏或影响合理市场结构存在和发展的行为,主要包括独占、独家交易等。 2)限制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它们既可以是垄断企业的行为,也可以是普通企业的行为;既可以是单个企业的行为,也可以是几个企业联合进行的行为。限制竞争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限制转售价格、差别待遇、掠夺性定价、搭售和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强制交易、联合行为。 各国立法普遍存在对一些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的除外规定,一般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对某些经济部门适用反垄断和反限制竞争规定的豁免;另一种是对某些行为在特定情况下、特定时期内予以豁免。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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