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预告登记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0、2009年考试真题]

admin2013-05-20  37

问题 关于房屋预告登记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0、2009年考试真题]

选项 A、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B、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C、预告登记仅适用于预售商品房的登记
D、预告登记是为了保全一项请求而进行的不动产登记

答案C

解析 预告登记是为了保全一项请求而进行的不动产登记,该项请求权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物权法》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dbh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