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二审法院审理继承纠纷上诉案时,发现一审判决遗漏另一继承人甲。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80题)
二审法院审理继承纠纷上诉案时,发现一审判决遗漏另一继承人甲。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80题)
admin
2014-04-28
35
问题
二审法院审理继承纠纷上诉案时,发现一审判决遗漏另一继承人甲。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80题)
选项
A、为避免诉讼拖延,二审法院可依职权直接改判
B、二审法院可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C、甲应列为本案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甲应是本案的共同原告
答案
B,D
解析
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是历年司法考试经常涉及的重点考点,也是民事诉讼法中的难点。在这里,我们先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人等几个概念的区分作一系统总结:
根据以上表格可知,(1)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人与普通共同诉讼人的区别,关键在于诉讼标的是共同的还是同一种类的,是不可分的还是可分的,如果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不可分的,那么应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如果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可分的,那么应为普通共同诉讼人。(2)关于共同诉讼人(包括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关键在于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态度不同,共同诉讼人同意、支持原告一方的主张或者同意、支持被告一方的主张,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请求是指向原告和被告的,既不同意原告的主张,也不同意被告的主张,对原告的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是全部排斥或者部分排斥的。(3)关于共同诉讼人(包括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关键在于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否享有独立的请求权,必要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4)关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关键在于对争议的诉讼标的的态度以及是否享有独立的请求权,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独立的请求权,对原告和被告的主张都是排斥的,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支持原告一方或者被告一方的主张,辅助本诉的一方对抗另一方,对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
在对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理论进行介绍后,回归到对本题的解答。如前所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共同点在于对于诉讼标的均有独立的请求权。而二者也有着明显的区别,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不可分的,在同一法律关系中共同享有权利或共同承担义务,且同意原告一方或被告一方的主张。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则与本诉原告或被告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对诉讼标的主张全部独立的请求权,其诉讼请求指向本诉原、被告,既不同意本诉原告的主张,也不同意本诉被告的主张,对本诉原告的请求和本诉被告的答辩是排斥的。结合本案,二审法院在审理时发现一审判决遗漏另一继承人甲。在这里。二审法院发现的是甲为“另一”继承人,可见,甲与原审原告均为继承人,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冲突。且二者诉讼标的是共同且不可分的,因此,甲应是本案的必要共同原告,而不应列为本案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关于二审法院对一审遗漏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183条的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c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周某向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南沙公司与北极公司因购销合同发生争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庭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之后,北极公司拒不履行和解协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某县的甲公司未经漫画家乙许可,将其创作的一幅漫画作品作为新产品的商标使用,并于2003年3月3日被核准注册。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与甲发生纠纷。乙应当采取下列哪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其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6月15目,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
甲向乙借款30万元,约定还款期限为2005年6月3日,保证人为丙,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责任的方式和期限。乙于2005年11月11日分别向甲要求还款,向丙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二人均以无力承担为由拒绝。2007年11月13日,乙将甲和丙诉至法院,请求还款和承担保
下列哪些案件的审理不适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
卡普,6岁,有绘画天才。她的画很受人们的喜爱,有的还获了奖。下列关于卡普对她的绘画作品所享有的权利中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管理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
“寒热并用”的方剂是( )
闭合性肋骨骨折患者,出现下列哪项征象提示合并肺或支气管损伤
男性,68岁,行走时突然跌倒,不省人事,呼之不应,呼吸停止,颈动脉搏动消失,心音消失。诊断是
维持蛋白质空间构象的作用力不包括
现汇是指可自由兑换的汇票。()
简述会计基本假设。
材料:在学习“生物的性状”这一内容时,教师设计了以下4个教学活动。活动1:教师通过多媒体课件展示一些明星及其家人的照片,让学生将可能与明星具有血缘关系的人找出来并说明原因。学生说出的原因可能围绕有血缘关系的人在外形上的一些相同特点进行展
A.成釉器B.牙乳头C.牙囊D.缩余釉上皮E.Malassez上皮剩余形成牙髓组织的是()。
求f(x,y)=x+xy一x2一y2在闭区域D={(x,y)|0≤x≤1,0≤y≤2}上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