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12月1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258万元(其中工资122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2万元、设定提存计划121.5万元)。该企业2014年12月份发生的有关职工薪酬业务

admin2015-05-26  35

问题 奥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12月1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258万元(其中工资122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2万元、设定提存计划121.5万元)。该企业2014年12月份发生的有关职工薪酬业务如下:
(1)12月5日,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月工资120万元(已扣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及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费1.5万元。
(2)12月10日,奥通公司购入2辆小汽车,购买价款合计为1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0.4万元,支付的相关税费为12万元,以上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奥通公司购入的2辆小汽车供总裁及财务总监免费使用。
(3)12月15日,以现金为职工家属代垫医药费1.2万元。
(4)12月22日,外购一批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奥通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上述款项。该批商品用于发放给生产车间工人作为元旦福利。   
(5)12月30日,以自产产品30件作为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元旦福利,该产品成本为1万元/件,市场售价为1.5万元/件。(假定不考虑个人所得税)
(6)12月31日,本月各部门工资计算统计表如下:

奥通公司按工资总额的2.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7)12月31日,根据设定提存计划,当月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应计提的金额为2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根据资料(1)一(7),下列各项中属于职工薪酬的是(    )。

选项 A、代职工家属垫付医药费
B、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
C、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
D、设定提存计划金

答案B,C,D

解析 代职工家属垫付医药费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属于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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