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属于事实认识错误的情形有( )。

admin2014-08-14  35

问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事实认识错误的情形有(    )。

选项 A、甲欲杀张三,却误将李四当做张三杀死
B、乙认为嫖娼不为罪,有意嫖宿了不满14周岁的幼女
C、丙以为他人电脑背包里有电脑,偷回家后发现里面装的是假币
D、丁用木棍猛击陈某头部,以为陈某已经死亡而离开,后陈某获救

答案A,C,D

解析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后果和有关的事实情况发生了误解。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可分为两种:(1)法律上的认识错误;(2)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包括假想非罪、假想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罪名和罪行轻重发生误解。选项C中,行为人以为嫖宿14周岁的幼女不是犯罪,属于假想非罪,即行为在法律上规定为犯罪,而行为人误以为不是犯罪。这属于法律上的认识错误。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的理解,包括: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和因果关系错误。选项A属于对象错误,即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于同一构成要件),A项中的张三与李四都是人,都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对象。至于选项C的情形本书作者认为其也是对象错误,即认为电脑和假币都是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假币属于违禁品的范畴,根据我国《刑法》第64条规定:“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可见,违禁品的合法持有者只能是国家,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因此,盗窃假币,侵犯了国家所有权。于是盗窃假币构成盗窃罪,其持有假币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的行为。当然就算这里不视假币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而视其为持有假币罪的犯罪对象,这属于客体错误,也是事实上认识错误的一种,不影响答题。D选项属于因果关系错误,即行为没有实际造成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造成了该结果。故答案选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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