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需要人民法院诉讼中止的是( )。

admin2013-10-23  26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需要人民法院诉讼中止的是(    )。

选项 A、在开庭审理那一天原告钱某住所地发生地震,使他不能参加诉讼
B、在开庭审理法庭调查阶段,原告史某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法院准许的
C、法院审理的原被告的合同纠纷与其他法院正在审理的被告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有关,而该刑事案件还未审结
D、追索赔养费案件中的被告胡某因为生病不能出庭的

答案A,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结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A项中原告钱某住所地发生地震,是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诉讼属于诉讼中止,A项正确。C项中合同纠纷案须以另一仍未审结的刑事合同诈骗案为依据,属于诉讼中的第五种情形,C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侦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B项中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属于延期审理的第三种情形,B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112条的规定,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的被告。D项中,追索赡养费案件的被告胡某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其因生病而未能出庭属于正当理由,是延期审理的第一种情形,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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