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特征性履行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一种方法,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特征性履行?( )
特征性履行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一种方法,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特征性履行?( )
admin
2013-04-25
32
问题
特征性履行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一种方法,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特征性履行?( )
选项
A、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物品的给付行为
B、雇佣合同中受雇人提供劳务的履行行为
C、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的履行行为
D、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答案
8
解析
特征性履行方法是国际合同当事人未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时,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确定合同准据法的理论。其实质是通过考虑合同的功能,尤其是合同意图实现的社会日的,确定各种合同具有的特殊性质,即它的特征性履行并最终适用与特征性履行人联系最密切的法律。特征性履行又称特征性给付,是指双务合同中代表合同特征的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行为,而如买方支付货款的行为、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均属金钱给付,这种金钱给付行为反映了双务合同的共性,不能反映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的本质特征,所以属于非特征性履行,故应选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W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审查决定提起公诉,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对于王川案一审说法正确的是()。有关本案二审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哪些是正确的?()
某市检察机关接到政府公务员张某贪污的举报后,对张某进行了初查。为了查清张某的财产状况,检察院将其朋友王某传唤到宾馆进行询问,到银行查询其账户,并搜查了其房屋。后检察机关认为张某可能被判处管制以上徒刑,于是紧急将其拘留。问其中检察机关的哪些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
天津市南开区个体户刘某到石家庄市保福区进货,途经保定,被保定市刑北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日并将货物扣押,刘某不服,向位于刑南区的保定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经审查,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刘某欲提起行政诉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依《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表述符合有关规定的是哪些选项?
下列关于我国《刑法》分则第9章渎职罪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甲、乙、丙、丁共谋诱骗黄某参赌。四人先约黄某到酒店吃饭,甲借机将安眠药放人黄某酒中,想在打牌时趁黄某不清醒合伙赢黄某的钱。但因甲投放的药品剂量偏大,饭后刚开牌局黄某就沉沉睡去,四人趁机将黄某的钱包掏空后离去。上述四人的行为构成何罪?
一国法院在根据内国冲突规范适用外国法时,如果该冲突规范指向的是外国的冲突规范,则可能导致下列哪几种情况?()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民商事案件的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PassageSevenWhatdoesthepassagemainlydiscussabout?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_______集,包括《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等名篇。
不符合乳头状瘤特征的是
以下关于“承诺”的说法符合合同法的规定的是()。
以下关于引射器的作用,叙述不正确的为()。
税务代理是社会中介服务,因此,在注册税务师从事税务代理活动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题干:在企业经营的新语境下,创新是一个企业的灵魂。加国四个著名的电器公司格里、美帝、华帝、英迪。一个专家说,如果格里和美帝都获得了创新能力,那么华帝和英迪也都能获得创新能力。遗憾的是华帝没有获得创新能力。如果上述断定都是真的,以下哪项也一定是真的?
10GB的硬盘表示其存储容量为()。
(1)Therobotsinmoviesandsciencefictionbooksthatriseuptotakeovertheworldgenerallyareabletodosobecauseweha
【S1】【S5】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