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与其妻子串通一致,骗取甲公司股东会同意后,以高出市场价3倍的价格从其妻子控制的乙公司购进一台设备,严重损害甲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21-08-02  52

问题 甲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与其妻子串通一致,骗取甲公司股东会同意后,以高出市场价3倍的价格从其妻子控制的乙公司购进一台设备,严重损害甲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公司有权以王某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为由,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起诉请求王某赔偿,王某有权以经过股东会同意为由提出抗辩
C、如果甲公司不起诉王某,甲公司任一股东均可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D、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设备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甲公司不起诉乙公司要求赔偿,甲公司的任一股东均可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答案B

解析 选项A,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选项BC,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公司依法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被告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没有提起诉讼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选项D。设备买卖合同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利益的合同,合同无效;关联交易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公司没有起诉合同相对方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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