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了一家饭店,甲以现金出资,乙提供场地,丙负责饭店的运营。后来饭店发生亏损,丙对外应当( )

admin2019-05-09  21

问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了一家饭店,甲以现金出资,乙提供场地,丙负责饭店的运营。后来饭店发生亏损,丙对外应当(    )

选项 A、承担书面合伙协议上约定的按份责任
B、承担连带责任
C、按照盈余分配的比例承担责任
D、不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本题的答案为B。需要注意的是,此条针对的是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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